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快讯 >

欧克科技: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_当前报道

2022-12-14 21:37:02 来源: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欧克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

真审查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中的相关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或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资金回报,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

们一致同意公司或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9.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滚动使用。

  二、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议案的独立

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有利于

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

现阶段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9,489.02 万元向

九江欧克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生活用纸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和

“生活用纸可降解包装材料生产建设项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黄利萍          雷建民          冷庆晖

查看原文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

x
精彩推送